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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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内容 

 

读者证件管理规则

1. 凡本校正式在编在册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全日制学生均为本馆正式读者,读者校园微卡码即为读者借阅证。

2. 受本校聘用的兼课教师等非本校职工任课期间,如需借书可在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领取《图书馆临时借阅证申请表》,填写后由各二级学院或聘任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持本人身份证和微卡码到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申请开通。

3. 全校师生一律凭校园微卡码借书,校园微卡码仅限本人使用,私自将校园微卡码借给他人或由于保管不当被他人使用,则对原持证人予以15天以上(含15天)停借处理。

4. 学生毕业离校或中途休学、退学,本校教职工离退休,离校前均须还清所借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非本校职工须在任课期结束前还清所借图书。

 

读者借阅规则

1. 读者凭本人校园微卡码领取代书板进入书库,进入书库不得携带书包、书刊、烟火等物品,保持室内安静,文明阅读图书。

2. 借阅室出借范围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中外文图书及期刊合订本,字典、辞典、百科全书、图谱等工具书一律不外借,仅供室内阅览。

3. 读者可预约已被他人借去的图书,每次最多预约2册。预约图书回馆后,在预约架上为委托读者保留7天。

4. 随书光盘提供下载服务,如需暂借复制,读者可以凭本人校园微卡码在四楼409(期刊合订阅览室)处,提供索书号,办理借出手续

5. 各借阅室的流通服务台负责办理借阅手续,一楼总服务台负责办理还书手续。

6. 本馆实行限额限时借阅制度,其中本校教职工以20册图书,随书光盘5件为限,学生和非本校教职工以10册图书,随书光盘2件为限,要求每位学生每学期至少借阅专业书籍5册及红色文化类书籍1册,作为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

7. 一般图书借阅期限为1个月,需要时可续借一次,延长借期1个月,逾期不还加收滞纳金,每周每册0.5元,读者借阅证有超期的图书,不能续借和借阅新的图书;随书光盘借期1周,逾期按每片每天1元加收滞纳金。

8. 在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内到期的图书由借还书系统根据总借期自动顺延;学生因教学安排离校实习,事先应以班或学院为单位持学院开具的证明办理延期手续,所借图书应在返校后1周内全部还清。

9. 如特殊需要,本馆有权随时催还未到期的书刊,滞留不还者按逾期处理。

10. 未经办理借阅手续而故意将书刊带出书库,视为窃书,一经发现,由图书馆追回图书;无法追回的按书刊赔偿办法予以赔偿。图书馆可责令窃书者做书面检查,暂停其1个月借阅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或通报学院或学生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书刊及光盘赔偿办法

1. 读者借阅书刊、资料须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毁坏遗失应负赔偿责任。读者借阅书刊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页、撕毁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声明,由管理人员加盖印记,以明责任,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则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2. 兼课教师等非本校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担保,如未能清还书刊、光盘或者交清滞纳金,由主管部门负责追回图书或承担赔偿责任。

3. 读者如遗失所借书刊及光盘,具体赔偿办法如下:

1)赔书:以相同题名、ISBN号、责任者、出版社和相同版次的书刊赔偿;

2)赔款:不能购得同版书刊时,则依据书刊出版的年限,按书刊原价的1-5倍赔偿,赔偿后一个月内找到原书者可以退还赔款:

5年以内(含5年):原价赔偿

5年以上,10年以内(含10年):3倍赔偿

10年以上,20年以内(含20年):5倍赔偿

20年以上等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3)没有单册定价的多卷书和连续出版物(丛书等)无论丢失其中N,均要求购得相同版本的全套书或依据图书出版的年限,按全套图书原价的1-5倍赔偿。

4)有复本的随书光盘每件赔偿10元复制费,只有一件的光盘按购买价的2倍赔偿。


  四

电子阅览室借阅规则

1. 电子阅览室一律凭本人微卡码上机,实行一人一机读者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对号上机。发现设施设备有故障要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

2. 读者须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进入阅览室后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振动或静音,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3. 爱护公共财物,请勿拆装及非正当使用室内任何设备,包括计算机、耳机、桌椅等,如损坏须按原价赔偿。

4. 读者使用计算机设施设备的过程中,不得随意删除、改动计算机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及各种口令参数等设置。

5. 读者一律不准在电子阅览室玩游戏,不得自行安装与学习无关的计算机软件程序。

6. 读者上网时请自觉遵守中国计算机信息网络政策法规。充分利用我馆提供的各种电子资源,不得登录思想反动、黄色淫秽的网站。

  五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1. 报刊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凡本校师生在开馆时间内均可凭本人微卡码进入阅览室阅览。

2. 读者每人每次限取期刊一册或报纸一份,不得多占书刊。阅后放回原位,勿随意放置。

3. 所有报刊只能就室阅览,不予外借。如须复印,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复印后及时归还。

4. 读者须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进入阅览室后请保持室内的安静和清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静音,座椅轻拉轻放,不得长时间讨论和交流,不得在室内吃零食、乱扔垃圾,不得占用座位。

5. 读者对报刊应加以爱护,不得发生以下损坏现象,违者罚款。

1)阅报夹上的报纸不得擅自取下,不得剪裁、勾画、圈点、批注等。

2)读者选取书刊时,自己检查书刊内有无裁剪、撕页、污损、勾画等,如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检查印记,否则由读者赔偿。

  六

学生自修室管理规则

1. 读者须注意仪容仪表,穿拖鞋、背心等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内。

2. 读者须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进入阅览室后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静音,座椅轻拉轻放,不得长时间讨论和交流,不得在室内吃零食、乱扔垃圾。

3. 自修室提供的插座不得用于电暖器等大功率设备,管理人员有权没收,并视情况上报二级学院。

4. 读者按到馆先后顺序选择座位,不得占位。管理人员不定期清理各类占座及过夜物品,座位上所放物品暂存于本室临时存放台,不负保管责任。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个人物品遗失、损坏,责任自负。

5. 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室内桌椅及其它地方乱涂乱画,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准将桌椅搬出自修室,不得将室外或自带的桌椅等大件物品搬入自修室。

  七

图书捐赠制度

1. 图书捐赠范围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阅读。

2)图书为正式出版物,完好无破损,书内没有划线、注记、眉批,具备流通性能。

3)内存在政治、法律和反科学问题。

2. 捐赠图书处理方式

1)图书馆在收到捐赠图书后登记入册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同步将在本馆网站主页上公布所有捐赠人名单和捐赠目录,以表示对捐赠者的公开感谢。

2)对于数量特别巨大或特别贵重捐赠,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

3)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4)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亦可根据情况进行剔除。

5)于适合流通的图书按照常规图书编目加工流程后进相应流通阅览库,供读者使用。对于有收藏价值但不宜一线流通的图书编目加工后进捐赠书库。

  八

数字化资源管理制度

1. 数字化资源订购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师生需求,保证利用率较高的数据库资源系统入藏。

2. 图书馆电子资源只能由其授权用户合理使用。授权用户包括本校在编在册的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兼职任课教师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师生等,合理使用是指合法用户出于个人学习、教学和科研的目的,在校园网内以正常速度检索、浏览、下载或打印电子资源。

3. 授权用户在使用图书馆数字资源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在使用图书馆数字资源时,下列行为均属违规:

1OA系统教技之窗的校外访问VPN服务,不得私设代理服务器供校外用户访问图书馆的电子资源;

2)连续、系统、多线程、过量地对电子资源进行下载等操作;

3)不得将本校电子资源提供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4)不得对下载的电子文档进行重新编辑、系统复制、转售、转发和重新出版;

5)不得利用所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4. 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图书馆将会同相关院系进行调查、认定,视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给予违规者相应处理:

1)违规者须向图书馆提交书面陈述和检查;

2)通知违规者所在院系,并在图书馆主页上予以通报;

3)违规者在图书馆和所在单位等负责人的监督下,删除违规下载的数字资源;

4)停止违规者3个月的图书馆借阅和数字资源使用权限。

5)违规行为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违规者必须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 读者在使用超星借阅机等资源服务时,造成出版物或设备毁坏应负赔偿责任。

  九

参考咨询

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是图书馆的重要服务内容。为读者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知识服务是图书馆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的目标。

1. 读者答疑。解答读者检索、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时遇到的问题。通过服务台提供咨询,广泛听取读者意见建议。

2. 文献检索。解决教师、学生在信息资源检索中遇到的问题,为读者提供文献利用、知识和情报获取等方面的帮助,协助各类馆藏文献资源检索等。

  十

文献传递

1. 数字化资源的服务形式为图书馆文献服务群,作为图书馆购置文献资源的补充,向我校教职工读者提供教学科研所需的各类文献。微信群的服务规模为500人,服务时间为每天的2200止,群里配备多名文献助理实现师生需求的即时响应,提供的文献范围包括电子图书、文档、期刊、学位论文等。

2. 印刷型馆藏的服务形式包括图书馆服务座谈会、订购图书调研、“你点我买”等,在服务过程中面对面收集读者荐购书单,图书到馆加工后须及时向读者反馈。

3. 以上文献传递的服务范围仅限我校教职工,不得私自邀请校外人员进入服务群,不得将本校电子资源提供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十一

信息素养培训

1. 新生入馆教育。为了让新生尽快了解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及服务,并能及时开通校园卡图书借书权限,新生需要积极配合参加图书馆入馆导览和入馆教育等环节。

2. 读者培训。根据读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文献资源利用及信息检索知识培训,除每年不少于两次的主题培训外,面向各学院提供培训的预约服务。

文中数据更新截止于2024年4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