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数字化资源订购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师生需求,保证利用率较高的数据库资源系统入藏。 2. 图书馆电子资源只能由其授权用户合理使用。授权用户包括本校在编在册的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兼职任课教师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师生等,合理使用是指合法用户出于个人学习、教学和科研的目的,在校园网内以正常速度检索、浏览、下载或打印电子资源。 3. 授权用户在使用图书馆数字资源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在使用图书馆数字资源时,下列行为均属违规: (1)OA系统“教技之窗”的校外访问VPN服务,不得私设代理服务器供校外用户访问图书馆的电子资源; (2)连续、系统、多线程、过量地对电子资源进行下载等操作; (3)不得将本校电子资源提供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4)不得对下载的电子文档进行重新编辑、系统复制、转售、转发和重新出版; (5)不得利用所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4. 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图书馆将会同相关院系进行调查、认定,视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给予违规者相应处理: (1)违规者须向图书馆提交书面陈述和检查; (2)通知违规者所在院系,并在图书馆主页上予以通报; (3)违规者在图书馆和所在单位等负责人的监督下,删除违规下载的数字资源; (4)停止违规者3个月的图书馆借阅和数字资源使用权限。 (5)违规行为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违规者必须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 读者在使用超星借阅机等资源服务时,造成出版物或设备毁坏应负赔偿责任。 |